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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住院大楼供热管网改造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XYZFCG2023045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2691号

3、项目名称:综合住院大楼供热管网改造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5(万元)

6、最高限价:92.5(万元)

7、采购需求:

综合住院大楼供热管网改造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全部的工程施工、采购、安装、配合验收、移交、竣工后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人员要求:
6.2.1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2)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6.2.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可以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2.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供应商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6.2.5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两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磋商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将查询截图放入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3、方式:

现场获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
(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6.1至6.3条款的原件资料一套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各一套,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工程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按照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20%)享受评审优惠。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4%的规定执行。
(6)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对中小微企业的认定详见附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10-3392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

联系方式:0710-3333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桂芳

电   话:1330867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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